大大提升了公司治理结构这一核心竞争力。作为决定公司治理有效性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成败的关键,铁通新董事会将为铁通带来新的竞争力。
宋永军称,可以预见,铁通新董事会的成立,将在公司治理结构上进一步优化决策机制;在业务执行领域,加强监督作用,改进业务流程。而专业的财会人才担任外部董事,也将为铁通带来新的融资思路和资源。
国资委研究中心新产业研究部副部长卢奇骏: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尝试
“建立董事会对于铁通而言是一件非常有意义、有价值的事情。”国资委研究中心新产业研究部副部长卢奇骏表示,“建立董事会试点是铁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环节。”
卢奇骏表示,按照新公司法的要求,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要建立完善的董事会,铁通建立董事会试点是国资委探索中央企业有效治理模式的有益尝试。目前,169家中央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以独资公司的形式存在。因此在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原则上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要有国资委来任命。从某种角度上讲,国资委与独资公司董事会之间的更多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和授权,而国资委授予董事会的权利有多大,则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界定。
卢奇骏认为,铁通建立董事会试点充分体现了国资委对于铁通企业改革的支持,希望铁通能够进一步加快企业改革的步伐,转变经营机制,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走上健康的发展轨道。而今后其他电信央企的董事会建设将以新的公司法为依据,按照新公司法的要求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力争在集团公司层面实现股权多元化。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
四位外部董事的到位和新董事会的成立,不仅有利于促进中国铁通的持续发展,更将为中央企业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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